县医院文明创建考评细则

无院[2016]15号 关于印发《县医院文明创建工作 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县医院文明创建工作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为县人民医院 2016年2月1日 县医院文明创建工作考评细则 为深入推进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力度,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从你我做起的文明创建工作氛围,按照县文明委和县卫计委文明办的要求,并根据医院实际,现将我院文明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强化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管理,促进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县医院文明创建工作考评细则》,具体如下: 一、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地面无乱扔杂物、纸屑、烟蒂,无随地吐痰,病区内及办公场所无吸烟现象。(责任部门:综管办,责任人:张辉) 二、开展公共文明劝导服务活动。(责任部门:护理部、综管办,责任人:徐晓芳、张辉) 三、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堵塞现象。(责任部门:保卫科,责任人:闵军武) 四、禁止在医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责任部门:保卫科,责任人:闵军武) 五、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责任部门:宣传科,责任人:朱亚中) 六、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责任部门:门诊部、财务科、药剂科、入出院管理科、医保科及有关功能检查科室,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七、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工号牌、微笑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责任部门:纪监科,责任人:彭超) 八、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等违规违纪行为。(责任部门:纪监科,责任人:彭超) 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责任部门:纪监科,责任人:彭超) 十、无障碍设施完好。(责任部门:综管办,责任人:张辉) 十一、消防安全设施完好。(责任部门:保卫科,责任人:闵军武) 十二、合理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温馨提示标牌(责任部门:院办室,责任人:赵兵) 十三、联路共建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责任部门:团委,责任人:张丽莉)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各相关职能科室责任部门要对分管的工作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或对具体责任人明确相关责任,对于以上情形发现一次工作不到位的给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100罚款,以次累加,三次工作不到位分管负责人对其约谈。收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要从重处罚。此《考评细则》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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